书法学(师范)专业作为辽宁省唯一的书法学师范类本科专业,秉承“承古开新、德艺双修”的办学理念,构建了“书法技法+教育理论+教学实践”三维课程体系,注重师范生技能培养。教师资格证获取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书法功底、深厚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深受中小学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欢迎。书法学(师范)专业现有教师15名,其中教授级3名,副教授5名。
近年来,书法学(师范)专业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屡获佳绩,近三年获省级以上奖项30余项。例如,20级陈吉永同学获得全国高校师范专业基本功全能三等奖及书法专业技能一等奖,成为省内同类院校书法专业唯一获奖者。2019级王昊杰、赵宏宇等同学多次入展国展、省展,多名学生在校期间成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30余名学生成为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国家级、省级会员人数位居省内第一。
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鞍山,服务辽宁,辐射全国,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书法学专业知识,具备从事书法教育所必备的教学理论和从师技能,并具有一定的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能够在中学及其他相关单位,从事书法教学及相关工作的综合应用型人才。通过四年的学习使学生在书法、篆刻、中国画的理论实践上得到全面提升,同时丰富和加深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及书法艺术的发展史和未来方向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书法艺术审美与创造的能力,满足社会各相关行业的需求。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该专业学生主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获得书法篆刻的教学、创作和研究的能力,具备书法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书法、篆刻、绘画等方面的鉴赏和评论水平。
主要课程:古代书法史、楷书、行书、隶书、篆书、草书、篆刻学、古代书论、中国书法批评史。中国文化史、中国画、教育学、心理学等。
就业方向:高职及高中、初中、小学以及教学培训机构、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新闻出版社等部门。
学制及授予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